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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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科研处的职责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06-04 15:06

科研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工作,引领教职工开展科研活动,并为其提供服务平台、信息平台及管理平台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科技方针和学院人才培养要求,制定学院科学研究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学院科研经费预算和经费分配。

二、负责院学术委员会、院科学研究委员会、院学术纪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设立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研委员会办公室。

三、制定科研管理规范和激励政策,建立检查、评估制度。

四、负责学院横向技术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

五、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监督与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组织与审核科研项目的鉴定和结题。

六、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工作。

七、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鉴定、评审、奖励和推广宣传工作,完成科研统计的年报和归档工作。

八、负责院内研究机构设置的审查与论证,管理全院的学术活动。

九、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为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十、组织与联络学院对外科研交流活动;组织学院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业务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的科研业绩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各级科研重点建设计划的管理;组织和规划学院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重点实验室建设的评估与考核;组织院优秀学术团队的论证、评估和考核;负责体育人文社科基地的评估和考核;开展学院学术队伍建设的规划与管理。

十三、负责学院科学道德与学术风气建设的宣传教育。

十四、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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