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调整科研课题经费报销签字审批程序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9-06-03 08:50
各部、处、室、院、校:
为提高报销效率,简化程序,现对科研课题经费报销签字审批程序做以下调整:
1.报销金额在15000元以下的科研课题,报销人、课题负责人签字,财务处审核报销。
2.报销金额在15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的科研课题,报销人、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技处负责人签字审批,财务处审核报销。
3.报销金额在30000—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科研课题,报销人、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技处负责人、分管科技处副院长签字审批,财务处审核报销。
4.报销金额在50000元及以上的科研课题,报销人、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技处负责人、分管科技处副院长、院长签字审批,财务处审核报销。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科技处 财务处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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