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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结项说明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4-26 17:06

  为规范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我校就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作出如下说明

  一、专著成果的结项

  著作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或扉页注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文丛•重大(或重点、一般、青年)项目”,成果出版后需向省规划办提交3套著作、1份《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可在山东省社科规划网https://sdsk.sdxc.gov.cn/news/dlist/1019.html“资料下载”或本说明附件中下载)、1份成果简介及上述材料电子版。项目参加者要求与申请书一致,如有变化需申请填写变更审批表(可在山东省社科规划网https://sdsk.sdxc.gov.cn/news/dlist/1019.html“资料下载”或附件中下载)

  以上电子版文件打包发至邮箱:skc@sdnu.edu.cn,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邮箱:sdghb@shandong.cn

  二、研究报告的结项,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提交结项材料,确定鉴定专家。

  需提交以下材料:

  3本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印制要规范,要求加皮纹纸封面,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参加者、项目承担单位印在封面上

  1份《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使用附件中的最新版,需经财务处审核签字并盖学校公章、校长名章)

  1份5000字左右最终成果简介

  1份阶段性成果期刊文章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及原文页)需要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

  1份立项通知复印件

  1份5位鉴定专家名单(供省社科规划办参考,要求鉴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本单位专家不能超过两人,主任委员不能由本单位专家担任)

  以上电子版文件(除复印件外均为WORD文档格式打包发至邮箱:skc@sdnu.edu.cn,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邮箱:sdghb@shandong.cn

  第二,省社科规划办印发鉴定通知,项目负责人送专家鉴定。

  省规划办审核结项材料后印发鉴定通知及鉴定委员会名单。项目负责人需:

  (1)根据省规划办印发的《鉴定委员会名单》,将鉴定通知送5位鉴定专家。

  (2)将《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意见表(鉴定专家填写)》(可在山东省社科规划网“资料下载”或附件中下载)5份,分别送5位鉴定专家填写鉴定意见。送鉴定专家的材料包括:研究报告、鉴定通知和鉴定意见表。

  第步,收集鉴定专家意见,办理结项证书。

  需做的工作包括:

  (1)将5位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收齐,交主任委员,请主任委员综合5位鉴定专家的意见,在《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意见(主任委员填写)》中对本课题作出综合鉴定意见

  (2)将5份鉴定专家填写的成果鉴定意见表和1份主任委员填写的鉴定意见提交省规划办。(共计6份鉴定意见表)

  (3)经省规划办审核合格后办理结项证书。

  课题结项时,需附送立项通知书上所要求的在课题立项后发表的相应等级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不予结项。

  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由社科处统一到省社科规划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