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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要求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4-26 17:08

  1、成果报送。请各课题组按照规定格式要求,报送课题结题报告(基础理论研究不少于1万字,应用对策研究不少于2万字),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见附件)

  基础理论研究需同时报送1篇研究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盖公章),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为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社科院学术刊物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的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或在党报党刊上发表的不少于1500字的理论文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为在省级以上科研单位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应用对策研究需同时报送研究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需注明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2、延期结项。需要延期结项的课题,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批准,最长可延期半年结项。延期后,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结项经费由个人承担,不能参评优秀成果奖。延期时需提交的结项材料除《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统计表》《结题报告》外,还需提交由四位专家出具的明确鉴定意见见附件5)。

  3、组织评审。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统一评审。评审后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书》,发放《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证书》,及时将鉴定结论通知课题组及所在单位。

  4、评选优秀成果。课题结项评审的同时,将组织评选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优秀成果。

  5、成果运用。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影响的优秀研究成果,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刊物等媒体,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努力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