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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5-06-01 00:00

各有关人员:

根据《山东体育学院学术梯队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鲁体院院字[2013]20号)和学术带头人及青年学术新秀任务书规定,我院首届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任期已经过半,为合理评价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的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新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学院聘任的首届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限

考核2014年4月—2015年8月期间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开展的相关工作业绩(检查范围期限外取得的成果、与研究方向不符的成果不得统计在内)。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通过定性评价的方式检查中期完成任务情况,不评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

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考核内容按签订的《任务书》逐项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考核的程序

1、个人自查。对照《任务书》进行中期个人总结,系统梳理聘期内已完成的各项工作业绩,并制定下一阶段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

2、汇报答辩。在个人自查基础上,学院将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织开展汇报答辩,集中听取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的个人工作汇报,并反馈意见。

3、个人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科研处。

4、学院审定。根据专家意见和个人书面报告,科研处、人事处形成审核意见,报学院审定。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2015年9月1日前

个人自查

2015年9月20日前

汇报答辩

2015年9月30日前

个人总结

2015年10月15日前

学院审定

联系人:韩炜 

电  话:89655058 

邮  箱:sdty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