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对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山东体育学院学术梯队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鲁体院院字[2013]20号)和学术带头人及青年学术新秀任务书规定,我院首届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任期已经过半,为合理评价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的工作实绩,激励和促进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新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学院聘任的首届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限
考核2014年4月—2015年8月期间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开展的相关工作业绩(检查范围期限外取得的成果、与研究方向不符的成果不得统计在内)。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通过定性评价的方式检查中期完成任务情况,不评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
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考核内容按签订的《任务书》逐项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考核的程序
1、个人自查。对照《任务书》进行中期个人总结,系统梳理聘期内已完成的各项工作业绩,并制定下一阶段的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
2、汇报答辩。在个人自查基础上,学院将聘请相关学科专家,组织开展汇报答辩,集中听取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新秀的个人工作汇报,并反馈意见。
3、个人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以及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科研处。
4、学院审定。根据专家意见和个人书面报告,科研处、人事处形成审核意见,报学院审定。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 时 间 |
内 容 |
| 2015年9月1日前 |
个人自查 |
| 2015年9月20日前 |
汇报答辩 |
| 2015年9月30日前 |
个人总结 |
| 2015年10月15日前 |
学院审定 |
联系人:韩炜
电 话:89655058
邮 箱:sdty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