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6〕17 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可申报的“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包括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含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新型智库),其中重点实验室可申报4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可申报1个。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
1.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领域属学校优先或重点发展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居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特色明显。
2.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学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有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勇于创新的优秀研究群体,学术气氛浓厚。管理及技术人员队伍稳定,实验室人员中固定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 50%。
3.具有良好的项目建设和科研工作基础,在“十二五”期间承担不少于 10 项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对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科研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积极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
4.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 1500 平方米,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1000 万元(部分纯基础学科除外);管理制度健全,有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5.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依托,提倡并鼓励交叉学科、跨学科申报;一般应当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 2 年以上的校级重点实验室。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学科特色突出。研究基地依托省内一流学科、学校优势学科或特色鲜明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在相应的学科领域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2.队伍结构合理。研究基地负责人须为本领域内知名专家学者,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研究基地须有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合理,发展潜力大的学术队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 50%,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低于 50%。
3.科研实力雄厚。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声誉。近五年内,组织过全国、全省性学术活动 2 次以上;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CSSCI收录论文数量不低于 5 篇;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 5 项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不少于 2 项。
4.科研条件良好。拥有不低于 30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资料室、实验室,有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数据库等。
5.管理措施到位。有科学的发展规划、项目总体规划及规范、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新型智库
1.智库研究方向契合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研究实力雄厚。在国家或区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国际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方面具有扎实深入的研究基础。
2.智库须依托已设或新建实体研究机构,鼓励依托和整合各级各类研究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鼓励与外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智库等加强协同。
3.智库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高,视野开阔,具备前瞻性思维和改革创新精神。智库须具备良好的学术团队和成果积累,主持承担一定数量的高层次科研项目,产出一批重要科研成果,有成果被地市级党委政府等部门采纳或被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所申报的科研创新平台进行科学论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各单位材料上交后,科研处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对人员、研究方向进行整合已增加申报成功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3日前,将《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sdtykyc@163.com。
联系人:李晔
联系电话:89655058
科研处
2016年12月8日
附件2:山东省“十三五”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304 KB)
附件4:山东省“十三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申报书(定).doc(260 KB)
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申报汇总表.doc(39 KB)
关于申报山东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pdf(21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