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科技处工作职责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3-24 19:54
科技处是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和科研服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编制学校科研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有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制度文件并有组织实施;负责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学校横向项目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有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省、市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五)负责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工作,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收集整理工作。
(七)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及转移转化、奖励和推广宣传工作,完成科研统计的年报和归档工作。
(八)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奖项的有组织申报与评审推荐工作。
(九)负责有组织统筹校内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工作。
(十)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与发布,为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负责学校科学道德与学术风气建设的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日照校区教学科研部科研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